南漳县人民医院DSA机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封闭邮寄或递交到我院采购办,供应商本着诚实守信、互相尊重的原则,诚意参与我院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DSA机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项目预算费用:6万元,超过预算费用投标视为无效。
项目期限:45个工作日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格证和书面承诺。
4、供应商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书要求:标书提供3套,包含的内容依次为: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
2.投标函
3.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6.资格审查资料(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征信证明等)
9.业绩情况
10.其他事项
(三)服务要求:
1.对设备进行环评监测
2.制定验收报告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修改
3.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进行国家平台公示
5.各供应商代表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合同价格以院内最终确认价格为准。
6.项目付款方式:先服务,后付款,具体见合同。
六、供应商报名投标须知:
(一)报名及投标文件到达起止时间:
2023.12.13 -2023.12.18(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采购办。联系电话:陈先生 0710-5262673
(三)投标资料清单:(符合招标条件的公司将招标文件要求全部资料复印件和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原章,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我院采购办)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按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项目必备的基本资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按采购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采购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以前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将组织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请报名的供应商,按要求准备好标书三份、项目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各类资料证件。
4.请供应商在要求日期内将公司资质和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我院指定科室。